(通訊員 黃禮美 黃紹祥)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及上級公安機關工作部署,重拳打擊突出違法犯罪,大力整治社會治安問題,織金縣公安局始終保持對“兩卡”違法犯罪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5月18日,貓場派出所成功抓獲1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犯罪嫌疑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今年4月初,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獲悉居住在織金縣貓場鎮龍潭村的何某澤有出租、出售、出借自己身份信息辦理的電話卡給詐騙團伙實施轉賬、洗錢的嫌疑。
經查,何某澤其明知不能出租、出售、出借自己身份信息辦理的電話卡的情況下,利用某聊天軟件,接受境外詐騙犯罪團伙下發的任務后,向他人非法購買電話卡,再提供給境外詐騙犯罪團伙,幫助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
5月18日,民警發現何某澤在貓場鎮齊心村街上一帶活動,為了不打草驚蛇,貓場派出所精心安排進行布控,在一酒店內將何某澤抓獲。
經審訊,何某澤如實供述了在織金縣貓場鎮購買電話卡,用于幫助境外詐騙團伙實施詐騙。為境外詐騙團伙實施詐騙提供幫助,非法獲利4000余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澤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以案釋法: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幫助:
(一)出售、提供個人信息;
(二)幫助他人通過虛擬貨幣交易等方式洗錢;
(三)其他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支持或者幫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