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放馬“不合規”消防工程,向工程“推薦”消防產品獲利……本應是火災的第一道防線,深圳市消防局建審處7人卻圖利任火患“潛伏”。日前這一腐敗窩案已全部偵查終結,犯罪嫌疑人已被陸續移送審查起訴。(9月14日新華網)
眾所周知,消防安全,人命關天。“火中腐敗”留下的火險隱患,是直接對民眾的生命財產制造威脅。面對“火中腐敗”,誰來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消防審批腐敗,形同縱火,甚至猛于烈火。毫不夸張的說,“火中腐敗”等于謀財害命!
據報道,早在2007年2月,深圳坪地街道洋華高新科技廠發生重大火災,造成10人死亡,9人受傷。經查,坪地中隊消防員勞某對消防工程未予驗收便確認合格,龍崗消防分隊長黃某未驗收即簽字。“未驗收就合格”,有關部門審核的稀松程度可見一斑。然而,更讓人詫異的是,倘若不發生事故,如此明顯的工作漏洞,不知會“睡”到什么時候。如今,深圳消防局燃起的腐敗之火,燒穿了公平正義,燒毀了消防衛士的守護神形象,更是灼燒著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如此看來,將消防審批的權力收歸籠子,已然是緊要迫切的命題。如果不強化監督,任憑審批權限自由不羈,那意味著,消防腐敗之火,不僅僅只在深圳消防局蔓延。那么,要如何撲滅“火中腐敗”呢?
竊以為,遏制“火中腐敗”關鍵在于約束審批權限。要通過嚴肅制度和嚴格監督,約束好審批驗收的權力。防火須防腐,防腐須先限權放權。因此,必須要拉響“消防反腐”的警報聲,避免腐敗火勢的蔓延,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制造公平正義的廢墟,避免民眾生命財產蒙受損失。(林夏)